2019浙江乐清市医疗单位招聘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80名公告 5人

为争取更多优秀人才服务乐清卫计事业,促进卫计事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招聘80名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条件要求

(一)学历、学位、专业及户籍要求

1.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含)以上学位医药卫生类研究生和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户籍不限;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护理专业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服务期要求

毕业生或专业技术人员如被聘用,签订的聘用合同服务期要满7年以上。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必须在录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逾期未能取得,聘用单位一律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19年乐清市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表》(附件1)。

2019年乐清市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需求表

 

  

计划招聘数

市人民医院

30

市第二人民医院

10

市第三人民医院

10

市中医院

10

市妇幼保健院

10

市第五人民医院

5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

合  计

80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月30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乐清市公共卫生大楼五楼会议室(城东街道晨曦路111号)。

报名时须填写《2019年乐清市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及时取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的,要求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4. 在职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有隐瞒,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有关单位成立招聘考核工作组,由招聘考核工作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专业人员进行以专业知识为主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专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

(三)体检

体检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对初定人员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人事档案审查),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审核、体检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在乐清人才网(www.yqhr.com.cn)和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www.yueqing.gov.cn)通知公告栏上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初定人员审核不合格或公示后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一律不再递补。

(八)对确定的聘用对象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档案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存管。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四、 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1528721

浙江省永康市关于2019年引进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10人

经永康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批准,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引进2019年医学卫生类应届优秀毕业生、硕士生和高级卫技人才170名,符合条件者经考核、体检、政审后直接引进并纳入正式编制,现将引进对象、条件和待遇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浙江省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2019年计划引进
专业岗位和人数

  
 
核编数 单位性质 现在编职工总数 专业名称 引进
人数
引进条件  
硕士 本科 大专 中专 副高以上职称
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 1318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155 临床医学 45 20 15 10
中医学 2 1 1
医学影像诊断 5 2 2 1
麻醉学 2 1 1
病理学 1 1
检验医学 2 2
药学 1 1
病案类 1 1
护理学 12 6 6
合计 71 25 28 6 12
永康市中医院 419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361 临床医学 15 4 1 10
中医学 2 2
康复医学 2 1 1
麻醉学 2 1 1
针灸推拿 2 1 1
检验医学 1 1
影像诊断 1 1
病理学 1 1
护理学 10 3 7
合计 36 8 7 7 0 14
永康市妇幼保健院 499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403 临床医学 7 1 4 2
病理(临床医学) 1 1
麻醉 1 1
护理(助产) 6 3 3
康复治疗 1 1
中医儿科 1 1
合计 17 2 10 3 0 2
六院 235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56 临床医学 5 2 2 1
麻醉 1 1
针灸推拿 1 1
影像诊断 2 1 1
护理 2 2
康复治疗 1 1
合计 12 2 7 0 0 3
永康市第三人民医院 125 公益二类 121 精神卫生 1 1
心理学 1 1
合计 2 2
永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3 公益一类 59 预防医学 1 1
1 1
浙江省永康卫生学校 65 公益一类 60 临床医学 2 2
数学 1 1
3 3
永康医院 186 混合所有制 148 临床医学 13 9 4
麻醉学 1 1
中医学 2 1 1
康复医学 5 4 1
医学影像诊断 2 2
护理学 5 2 3
合计 28 1 17 3 0 7
 总计 170 38 75 19 0 38


    (一)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聘的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聘的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具有硕士学位人员。

    (三)“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四)第一批录取生源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曾多次获得奖学金(学期2次以上,或学年1 次以上),或获得院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应届毕业生;部份紧缺专业,可放宽到第二批录取生源,其它条件不变;其中精神卫生等特别紧缺的,可放宽至1次奖学金。

    (五)第二批录取生源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曾多次获得奖学金(学期3次以上,或学年2次以上),或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应届毕业生;

    (六)护理、助产类全日制大专,曾多次获得奖学金(学期2次以上,或学年1次以上),或获得院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应届毕业生;或护理本科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七)毕业2年内的卫技类毕业生,可参照上述应届毕业生的条件引进。毕业2至5年内的卫技类毕业生,在与我市级别层次相当或比我市更高的卫生医疗机构任职,可引进到对口的卫生医疗单位。

以上优秀人才,没有年龄特别注明的,均要求35周岁以下。

    二、待遇:

    (一)凡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工作的,优先聘任;符合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优先推荐。同时,优先推荐申报省、市人才工程培养人选;优先选派参加各类继续教育、业务培训或学习深造;按有关程序优先推荐列入市管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二)对符合引进条件第一条的人才,在编制许可的情况下,其配偶和子女可同时按对口原则办理调动。并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0万元,如符合本市《关于实施人才先行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相对应条件的,参照该政策还可享受15至100万元的购房补助。

    (三)对符合引进条件第二条的副高人才、“985工程”院校和“211工程”院校硕士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3万元,其他院校非永康籍的硕士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万元。

    (四)对符合引进条件第三条非永康籍的“985工程”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万元,“211工程”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5万元。

    (五)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保障性用房用于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对引进非永康籍的人才,未能入住人才用房,且用人单位没有条件提供宿舍的,对符合第一条件的,5年内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房租补贴。符合其他条件的非永康籍人才5年内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房租补贴。

(六)对夫妻双方同时引进,且都属一次性安家补助或房租补贴享受对象的,按一方全额、一方半额的补助标准实施

三、联系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凭相关证件与我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人事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永康市卫计局人事科        郑科长  0579-87101401

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胡科长  0579-89279011

    永康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  周主任  0579-87511037

永康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  徐科长  0579-86870602

永 康市中医院人事科       方科长  0579-89277613

永 康市妇保院人事科       王科长  0579-87165675

永康市骨科医院人事科      胡科长  0579-89297568

永康医院办公室            施主任  0579-87143100

关于招聘人才派遣2护士、楼层秘书的启事 2人

浙医二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人才派遣2护士、楼层秘书若干名。

一、人才派遣2护士

1. 招聘条件:
(1)具有护理大专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书),有护士执业证书优先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工作认真负责,思想稳定

(4)有医院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工作性质:从事消毒供应中心、放射科、门诊、提血站、超声医学科、牙科等护理相关工作
3.劳动报酬:按照《浙医二院派遣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相关待遇规定》

 

二、楼层秘书

1.应聘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书)

(2)能熟练计算机操作

(3)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思想稳定

2.工作概要:负责部门内医嘱的确认,药物的接受,病人的接待,与其他部门联络以及物品的申领等事宜。

3.劳动报酬:按照《浙医二院派遣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相关待遇规定》

 

请有意者持本人简历(个人简介-贴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毕业证书、身份证、护士执业证书等复印件),即日起到浙医二院护理部报名(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1116室)或将相关资料发送至护理部邮箱:zrhlb@zju.edu.cn,联系电话:0571-87783887。

2019浙江诸暨市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聘157人公告 3人

为加快人才引进,满足卫生计生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绍政办发﹝2016﹞64号)文件精神,将组织实施诸暨市卫生计生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招考人数、岗位、专业名称、学历和考试科目详见附件《2019年诸暨市卫生计生单位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

绍兴护士学校(教师) 4 护理 护理学 护理学
诸暨市人民医院 15 护理学
诸暨市中医医院 6 护理学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7 护理学
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 1 护理学
诸暨市第五人民医院 2 护理学
诸暨市草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护理学
诸暨市王家井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护理学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 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2019年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医学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1月10日至2001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所列的专业名称一致,(详见附件1《2019年诸暨市卫生计生单位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专业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由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具体解释。

上述毕业生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定向培养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此次招聘按自愿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择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2——1月23日,8:30——16:30。2.报名地点:诸暨市卫生计生局一楼(诸暨市高湖路45号)。

3.每个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4.报名时随带资料:

1)《报名登记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公告公示版块《2019年度诸暨市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下载、填报、打印、贴上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本人签名;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一份;

5)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背面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1月22日至1月24日,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验审。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组织考试

1.方式内容:考试采用笔试,满分为100分,分为公共知识部分(占30分)和专业知识部分(占70分),分别计分,并计总分。公共知识部分考试内容主要涵盖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等相关知识;专业知识部分考试科目(见附件1)。考试成绩在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2.考试时间:2019年2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生于2019年2月20日凭身份证到市卫生计生局党建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绍兴护士学校(诸暨市陶朱南路6号)。

(四)组织体检

考试成绩按报考岗位和考试科目分组,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出现考生笔试总分并列的情况,按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者确定入围人员。出现专业知识部分成绩并列的情况进行再次笔试,再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择岗

择岗具体时间详见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告。

根据《2019年诸暨市卫生计生单位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择岗。择岗次序按报考岗位和考试科目分组,从高分到低分排位,根据排位依次选择用人单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所列的专业名称一致。

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或自愿放弃择岗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除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血库、市急救中心六家城区单位外,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部分成绩高者确定,如果出现专业知识部分成绩也并列的,则再次考试确定。

(六)组织考察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事业编制,其中已开展编制备案制管理的公立医院按照备案制执行,一律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书》和《报到证》到市卫生计生局审核,符合要求的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空缺岗位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绍兴护士学校护理教师岗位的招聘程序如下:

(一)对象:招聘对象为统一笔试后,报考护理岗位笔试成绩前30名且报名时本人愿意报考绍兴护士学校护理教师岗位者,名单将通过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该岗位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模拟讲课: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模拟讲课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该岗位招聘后续环节。

(四)确定体检对象:按笔试、面试和模拟讲课成绩计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分值占比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模拟讲课成绩30%;总分相同按面试与模拟讲课成绩之和高的确定。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同上。

(五)未入围人员不影响其他单位护理岗位的招聘。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指定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 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版块(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70364/index.html)发布招聘公告。

2.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http://www.zjws.gov.cn/) 全程发布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有关人员请及时登陆查阅。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诸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书面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5-87251056、87252153 (党建室)。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2019年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2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人数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备注

其他

1

外科

1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具有规培证或中级职称

参照在编待遇

2

小儿骨科

1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具有规培证或中级职称

参照在编待遇

3

儿科

2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具有规培证或中级职称

参照在编待遇

4

超声科

2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具有规培证或中级职称

参照在编待遇

5

病理科

1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具有规培证或中级职称

参照在编待遇

6

药剂科

1

药学

本科及以上

 

 

7

护理学

9

护理学

大专及以上

 

 

8

信息科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本科及以上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9

总务科

1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大专及以上

 

有相关工作经验不限专业

10

总务科

1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大专及以上

 

有相关工作经验不限专业

合计

20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或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具有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98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11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11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时间:2019110-201911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报名地点:嘉兴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3楼人事科(嘉兴市中环东路2468号)

外地人员可由他人代报名。

2.报名时所须提供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照片可彩打或粘贴)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包括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生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代报名者,除上交(1-6)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需进行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1:3,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人选。

笔试内容为各岗位相关知识。应试人员参加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签字笔和2B铅笔、橡皮。笔试时间:20191169:00-10:30;笔试地点: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有笔试的岗位面试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在前面。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列入编外人员管理。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按规定实行1年见习期,见习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有工作经验(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执业证书的拟录用人员,按合同规定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录用人员享受相应的合同制待遇。

录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项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公告、录用等相关信息将在嘉兴市妇幼保健院官网(www.jxfby.com)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73-82074760

监督电话:0573-836858130573-83687500

 


关于招聘门诊护士或导医的启事 2人

因温州市中医院发展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门诊护士或导医2名(合同制非事业编制)。

一、招聘条件

学历:高中及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性别:女性;语言表达能力强,有医学背景者优先。

二、报名方式

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投至邮箱:wzzyyrs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联系电话:0577—56671500。

三、报名截止时间:招满即止

2019浙江金华市人民医院护理专业应届生招聘80人简章

金华市人民医院坐落于市中心,是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乙等医院,浙江省首批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紧密型附属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护理专业(含助产)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80名(协议合同护士,在国家政策允许前提下,工资待遇同在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护理(含助产)岗位80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护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学历及专业要求:护理或助产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解释。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7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不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金华市人民医院(金华市新华街228号)护理部,联系电话:0579-89138551;

3.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者请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厅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金华市人民医院护理部报名。

(2)网上报名:登录金华市人民医院官网信息公开栏人事招聘栏目下面的招聘系统,进行注册登陆,按照要求填写个人简历,应聘有意向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要求,尽量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科研论文等情况,并将自己制作的个人简历电子版连同相关证书等材料以压缩包附件的形式上传,在确认简历信息无误后再提交简历(网上报名人员须在1月7日前提供报名所须材料原件到护理部进行审核)。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考试形式为笔试(专业知识)、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按40%、30%、30%计入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

2.实践技能和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不足此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的人员。

3.笔试、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9年1月9日上午8点,笔试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仿真医院。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查询:金华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hhospital.com)。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http://www.jhhospital.com)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且拟聘用人员未能在2019年取得执业护士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9浙江慈溪市定向委培应届本科毕业生招聘卫技人员45人公告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的若干意见》(慈政发〔2013〕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我市委托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定向培养的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对象和条件

单位 专业名称 需求数 学历要求 备注
市人民医院 护理学 6 本科 市级医院护理人员
市第三人民医院 护理学 3 本科 市级医院护理人员
市妇幼保健院 护理学 3 本科 市级医院护理人员
市中医医院 护理学 2 本科 市级医院护理人员
市第七人民医院 护理学 1 本科 市级医院护理人员
龙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临床医学 4 本科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后备人员
逍林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学 2 本科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后备人员
坎墩医院 临床医学 1 本科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后备人员
横河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本科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后备人员
掌起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3 本科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后备人员
观海卫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3 本科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后备人员
附海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本科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后备人员
新浦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3 本科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后备人员
胜山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本科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后备人员
桥头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2 本科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后备人员
匡堰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本科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后备人员
宗汉医院 临床医学 3 本科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后备人员
周巷镇天元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本科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后备人员
崇寿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1 本科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后备人员
周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临床医学 3 本科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后备人员
合计 45


(一)招聘指标

共招聘45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30名、护理学专业15名。

(二)招聘对象

我市委托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定向培养的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9年1月4日14:00-16:30。

地点:慈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地址: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258号,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办法:持原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

准考证发放: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领取时间以报名现场的通知为准。

(二)笔试

笔试时间:1月19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综合知识和岗位对应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临床医学岗位对应专业知识指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护理学岗位对应专业知识指护理学专业知识。

(三)面试

临床医学专业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护理学专业考生面试采用实践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有关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在校获得的学分加权平均分(截止2018年12月,在慈溪市政府信息公开www.cixi.gov.cn公示)*40%+笔试成绩*40%+实践操作考试成绩*2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总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总成绩仍并列,则以学分加权平均分高者列前;如学分加权平均分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在本专业岗位中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五)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2018年本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采用对档案审核的方式考察其德才表现等情况,其中被认定为不宜聘用对象的(详见附件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聘用。考察合格者于2019年9月30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二)人员聘用后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首签6年,其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三)根据《委培协议书》规定,聘用人员按照正常的执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规定,在毕业后工作4年内(含4年)未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根据省编委办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办高校、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编办发〔2018〕33号文件规定,明确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七人民医院招录人员的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

(五)按照县域医共体建设进展,在招聘过程中部分招聘单位可能更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及时发布更名情况,更名前后拟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的关系自然延续。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其下属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卫生计生部门无关。

本次招聘在市纪委、市人力社保局监督指导下进行。

本公告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63838599。政策咨询请在工作日内联系。

2018浙江慈溪市龙山医院招聘派遣制员工5人公告

宁波市第一医院慈溪医院(慈溪市龙山医院)位于龙山镇新城核心区块内,毗邻慈溪龙山公交中心站。按二级甲等医院规模建设,总建筑面积35684.5平方米, 医院建造总投资2亿元。一期核定床位300张,目前开放213张,受宁波市第一医院全面托管,实行上下联动、双向转诊、无缝对接、完全同质化管理的工作模式。

医院为综合性医院(并包括辖区内龙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科目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等28个临床医技科室;住院部设有6个病区,其中妇产科1个病区、内科3个病区、外科1个病区、骨科1个病区。为能给病人提供良好的医疗条件,配备16排CT、美国GE三维彩超、数字胃肠机、数字X光机、口腔全景CT、高清电子结肠镜、腹腔镜、移动式X线C臂机、全自动生化仪、化学免疫发光仪等大型仪器设备。

宁波市第一医院下派医院管理团队5人及业务团队8人指导医院日常工作,另有 36名专家、3名专科每周定期参与医院门诊等业务工作。

现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列人员:

一、招聘岗位

1、护理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及以后出生);

2、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身体健康;

4、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月14日(双休日元旦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慈溪市龙山医院人事科(行政楼三楼)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1张及报名表。

2、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结合形式,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及面试均采

用100分制。笔试以专业相关知识为主,面试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护理面试包括技能操作)。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指标数的3倍,进入面试环节(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笔试:2018年1月16日上午9:00(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面试:待定。

3、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由慈溪市龙山医院自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递补。

4、聘用

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在院内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慈溪杭州湾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参照医院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五、报名联系电话:63971715 郑老师 胡老师。

慈溪市龙山医院地址:慈溪市龙山滨海新区灵峰路1200号(公交200、201、288、378路,龙山公交中心站下车)。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2019年度招聘计划

一、医院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是浙江省属三甲综合性医院。始建于1976年,前身为温州医学院白求恩门诊部,1982年成立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1988年兼挂温州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牌子。1991年在台胞何朝育先生捐助下,新建儿童医院大楼,同时将儿童医院更名为温州医学院附属育英儿童医院。2004年增挂浙江省立育英医院。2005年兼并温州心血管病医院,设立附属第二医院南浦院区。2009年4月设立“附二医骨科医院”和“附二医妇产医院”两个院中院。目前医院设学院路院区、南浦院区、龙湾院区、瓯江口院区、台州妇女儿童院区、龙湾康复院区六大院区。其中,龙湾院区、瓯江口院区、台州妇女儿童院区、龙湾康复院区正在兴建中,预计将在未来两年相继开业。

目前设学科(系)14个,科室(教研室)89个,亚专科186个,专科门诊130多个,实际开放床位2667张。拥有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专科;省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一级学科4个专业方向、2个省高等学校重点扶植学科和重点专科、1个省高校创新团队、12个省医学重点学科、8个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和专科;2个省重点实验室、5个市重点实验室;5个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18个校级研究院所。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

现有职工40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845人,高级职称575人。研究生导师160人,其中博导27人。医院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毕业后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并形成了“温医二院”住培模式。

医院秉承“诚信、奉献、求精、创新”院训,发展定位是:医教研并重、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研究型大学医院和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

二、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学科建设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竭诚欢迎各位应、历届毕业生前来报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各岗位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实际招聘办法以我院官网发布的公开招聘公告为准,预计2019年1月初发布。

护理人员  17   护理     本科及以上  护理学  

护理人员  3     本科及以上  助产
护理人员  17    大专 护理学
护理人员   3     大专   助产


四、应聘方式

1. 博士简历投递邮箱:zp@wzhealth.com,标题统一为“2019博士+应聘岗位+姓名”,甄选简历后再行安排面试。

2. 硕士研究生和本科需要通过公招考试,具体可以登录招聘单位网站(http://http://www.wzhealth.com/信息公告人员招聘栏目),查看相关公招信息(每年12月下旬至1月初)

3.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577-88002551;联系邮箱:zp@wzhealth.com

五、岗位情况说明

    1.岗位中有职称要求的必须符合规定才能报名,且须从事跟报名岗位一致的临床工作,另外需要提供原单位的评聘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任文件、档案工资表等);

2.除特别注明的岗位,其余均要求为2019年应届毕业生,通过CET6;

3.护理人员: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需通过CET6,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需通过CET4,专科学生需通过英语三级或高校英语综合应用能力A级;